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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供应与交易体系的调整成为此次宏观调控的源头 9月初,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市规发<2006>1101号文件正式发布,从而基本明确了北京市对于执行国办37号文及建设部165号文件的细则。自2006年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同时指出,各地应根据当地住房调查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当地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的套型结构比例。对于2006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相关批准文件,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应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依照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清理工作。建设部 165号文件中规定,对于2006年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区别规划用地性质、项目布局,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体项目。对于哪些项目首先调整,北京市目前尚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建设部165号文件已经规定,要首先调整过去违反规定批建的各类住宅项目特别是别墅类项目。根据公开披露,6月1日前已经拿到规划审定方案通知书,没有取得开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北京市目前有600多个,这些项目有待更详细的文件解释。根据分析,对于通过招、拍、挂取得的项目,重新对于规划及户型调整的可能性较小,政府和开发商在既定的规划条件下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重新更改规划条件,有违在文件中提到的“依法行政”原则,但是对于别墅项目和那些协议出让的项目需要根据北京市总的建设发展布局而进行调整。 9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2006年至2010年《北京住房建设规划》的公示稿,提出“十一五”期间,特别是 2006年、2007年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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