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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建设近期规划 (2006-2010) 一、规划背景、目标与依据 1.1规划背景 厦门城市快速发展产生了大量的住房需求,住房价格也经历了一个快速上涨的过程,在城市住房建设出现了供给结构不合理、价格上涨过快、空置率高等问题,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城市社会的健康发展。 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针对全国范围内大城市住房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简称“国六条”),福建省建设厅先后发布了[2006]45、[2006]52、[2006]58号文,针对住房建设明确提出了若干措施与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供应,建设节约型社会。 1.2规划目标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的指引下,《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下称“十一五”规划)也明确了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统筹城乡、区域、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注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原则。 在此前提下,本规划的编制目标是:积极贯彻宏观住房政策,认真执行九部委、福建省发布的各项文件,坚持“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地”和“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有效调整厦门城市住房的供给结构,形成有序、健康的供需关系:一方面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同时积极消化存量住宅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达到70%以上”的要求,结合城市产业布局与空间拓展的需求,综合分析未来城市住房的需求结构,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3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1)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查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06]45号)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建房[2006]52号) 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建房[2006]58号) 福建省“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稿) 福建省“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厦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2006-2010)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厦门市房地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厦门市规划局关于厦门市住房建设规划的设计要求”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0) 二、住房建设现状及分析 2004年初,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对厦门岛(含鼓浪屿)范围内各行政区的房屋建筑面积总量及其用途进行了分类统计,获取了厦门岛的房屋建筑面积统计数据。但厦门岛外的住房现状情况缺乏调查统计。 2.1本岛住房建设现状 据统计,厦门岛(含鼓浪屿)已建房屋总建筑面积6281.11万平方米,其中思明区已建房屋总建筑面积3893.27万平方米;湖里区已建房屋总建筑面积2387.84万平方米。按照用途分类:住宅建筑面积3606.79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57.42%。其中岛内农村房屋建筑面积为702.14万平方米。 另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计,2004年、2005年本岛住宅销售量分别为250.11万平方米和172.55万平方米。综合考虑同期旧城拆迁量,即到2005年底,厦门本岛的现状住房总量约为4000万平方米。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数据,2005年末,厦门本岛常住人口为124.2万人,人均住房面积约为32.2平方米/人,与福建省2005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持平(32.28平方米/人)。 ............ |
![]() 昌平新城规划 2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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