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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部招商人员日常考核细则
为将本部门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招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的完成各自工作指标,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 考核范围: 运营招商处人员 二、 考核原则: 招商人员考核将以业绩为导向,工作态度为参照,充分遵循“奖优罚劣”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严格考核、赏罚分明。 三、 实施办法: 1、 招商人员须认真执行公司及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服从公司安排,对于拒不执行者扣发当月一半基本工资,情节严重者将调离本岗位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安排。 2、 招商人员实行“双重考核制”(即月度考核+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将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年度考核将根据个人全年指标完成情况由总经理考评决定是否颁发“年度特别贡献奖”。 3、 招商人员每周五5点之前须提报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每月末提报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否则扣罚50元/次。 4、 招商处每周(月)末或周一(月初)举行办公例会,总结、核实并通报各人本周(月)的工作情况,并分析、确定下周(月)的重点工作计划。招商人员无故不得缺席,否则扣罚50元/次。 5、 招商人员外出招商不能回公司就餐时,市区五区本地给予误餐补贴5元/天/人,外地15元/天/人。发生业务招待费不予补贴。 6、 招商人员外出招商时须由运营部内勤进行登记,否则不给予外出误餐补贴。不外出招商时,须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须报部门领导同意并由内勤进行登记。 7、 招商人员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白天正常上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告知运营部内勤,否则当月扣罚50元/次。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综合管理部考核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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